① 心源性休克、心力衰竭、Ⅱ~Ⅲ度房室传导阻 滞、重度低血压、病态窦房结综合征患者禁用。
② 心动过缓、肝肾功能损害、轻至中度低血压、支气管哮喘、同时接受地高辛或β受体阻断剂者及孕妇慎用。
③ 用药期间应检查血压、心电图、肝功能。
④ 口服对心绞痛较适宜,静注对心律失常较适宜,但应备有急救设备和药品。
⑤ 与降压药合用易导致血压过低;用本品期间不宜饮酒;静注时,合用β受体阻滞剂可抑制心肌收缩和传导功能,甚至可致心搏骤停;洋地黄中毒时不宜静注本品,因为可能产生严重房室传导阻滞,另外,盐酸维拉帕米可降低地高辛的肾清除,故两药合用时需降低地高辛剂量;给本品前48小时或后24小时内不宜用丙吡胺,因两药均具负性肌力作用,可引起房室传导阻滞、心动过缓等。